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202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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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案例一:吕某某侮辱案——在网络通信群组散布他人裸照、裸聊视频等私密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
案例二:王某甲诽谤案——网上诽谤他人,社会影响恶劣的,依法适用公诉程序
案例三:吴某某、陈某某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为实施诽谤通过网络“开盒”曝光他人个人信息的,依法定罪处罚
案例四:黄某某、吕某某敲诈勒索案——在网上发布、转载企业负面信息并以有偿删帖方式敲诈勒索的,依法定罪处罚
案例五:柴某某等商业诋毁、名誉权纠纷案——在网上恶意诋毁抹黑企业商誉和企业家名誉的,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在网络通信群组散布他人裸照、裸聊视频等私密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
本案中,被告人吕某某多次将被害人的裸体照片及视频通过网络通信群组等向外散布,并配以侮辱性文字,严重损害被害人人格尊严,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基于此,人民法院以侮辱罪对被告人吕某某定罪判刑。
——为实施诽谤通过网络“开盒”曝光他人个人信息的,依法定罪处罚
其间,同案被告人陈某、汤某某、丁某某等购买并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买卖个人信息的消息,买卖上述包含被害人朱某、杨某等信息在内的公民个人信息共计1739条,售价从8870元至19350元不等。
——在网上发布、转载企业负面信息并以有偿删帖方式敲诈勒索的,依法定罪处罚
——在网上恶意诋毁抹黑企业商誉和企业家名誉的,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