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恶的套路贷

20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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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治网 首席记者 许翔】 高利贷是自古以来侵蚀社会经济秩序的毒瘤,人民群众深恶痛绝。本记者到珠三角地区调查与房地产有关的高利贷时,发现古老的高利贷已经演变成现代智慧型的套路贷。据广东省房地产研究会的律师团队提供的研究成果:套路贷是指以合法手段,通过精心设定借贷条件(如指定起诉法院,违约高额罚息)、高额利息拆分付款、伪造借款证据实现利息转本金、设置法律陷井等手段谋求非法高额利润。以惠州市张氏兄弟为例,惠州市法院系统涉及张远锋、张新锋、张高锋三兄弟关于借贷纠纷的官司裁判文书就有100多宗,涉案达数十亿元的借款争议,因诉讼而被全部或部分查封的楼盘近十个,几乎所有烂尾楼盘背后都有张氏兄弟的黑手。惠州市已经形成了以张氏兄弟为首、以套路贷为掠财手段的黑社会团伙。下面是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张氏兄弟实施套路贷的部分事实。

张远锋与光耀集团之间的"套路贷"案例

记者在采访惠州金源联合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源公司)相关负责人时,该公司向记者提供了张远锋对光耀集团郭氏兄弟实施套路贷的案例:

约定苛刻借款条件,转移超出法律保护外的利息

惠州金源联合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前身光耀集团的法定代表人是郭赞明和其弟弟郭赞楼,在2012年前后与张远锋形成了2000万元、2500万元共2笔借款。2笔借款套路贷手法相同。如2000万元借款合同中,借款协议约定:①张远锋向光耀集团出借2000万元,从2011729日至2012728;②借款月利率为1.5%,每月利息为30万元,每月29日前支付;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即月息2.25%计收复利,逾期超过1个月未付清,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10天内还清借款本息;④约定了15位保证人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⑤律师费30万元。签约当日,张远锋向郭赞楼(光耀集团的指定收款人)转账付款2000万元;同时,根据口头约定,郭赞楼向刘小敏(张远锋的指定收款人)转账付息480万元。此次借贷行为中,张远锋将3.5%的月利率一分为二,一部分为借款合同约定的1.5%,另2%为郭赞楼向刘小敏转账的480万元,,郭赞楼实收借款1520万元。在后来法院诉讼中,张远锋拒不承认480万元是郭赞楼付的利息。

伪造借款事实,实现利息转本金

2013113日,张远锋胞弟张新锋与郭赞楼签订《借款协议书》。该借款协议约定:2009年张新锋向郭赞楼出借借款15笔,共1200万元;借款期限从2013年至2014330日止;利息从201321日起按2.5%月息支付;郭赞楼于2014130日前连本带息一次性还清,逾期利息为5‰/;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诉讼产生的律师费为10万元。六名个人或单位为上述债务提供担保。同日,郭赞楼向张新锋出具1200万元的借款借据。

1200万元的借款其实不存在,债务形成的原因是高额利息。由于郭赞楼没有按照3.5%的月利率支付上述4500万元的借款利息,因而形成了1200万元的债务(利息)。为掩盖1200万元的利息事实,张远锋授意胞弟张新锋与郭赞楼共同捏造了期借款、合并结算、借据收回、重签合同的事实。

上述三笔借款共计5700万元,实收借款3420万元,2280万元债务为虚假借款。在上述借款关系中,惠州金源处于担保人位置。事实上,上述三笔借款已经全部清偿完毕,光耀集团在庭审过程中出示了400多张还款凭证,证明上述借款早就已经偿还。

伪造证据提供虚假担保

惠州市世之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是张远锋登记设立的公司。该公司在惠州市水口大湖溪第一小区A区拥有一块国有土地 (下称水口土地”)。水口土地面积1万平方米,价值约3000万元。2014418日、30日,张远锋向以水口土地作担保,向城区法院申请查封惠州金源的东平土地。城区法院据此查封了东平土地,并在裁定书中裁定一并查封担保物(指水口土地)。但水口土地却同时成为其他无关案件 的担保物。

 

惠州市大湖溪协和木器厂是张远锋登记设立的个体经营机构,该厂在惠州市水口龙津骆屋村拥有一块国有土地 (下称骆屋村土地”),总面积为8000㎡。201474日,张远锋以骆屋村土地作担保,向城区法院申请查封惠州金源的东平土地。城区法院据此查封了骆屋村土地,并在裁定书中裁定一并查封担保物(指骆屋村土地)。但骆屋村土地却同时成为其他无关案件 的担保物。张远锋之所以能够用相同的担保物用于不同案件的担保,是因为法官在执行查封裁定时只查封惠州金源的财产,而不查封担保物。

惠州市鸿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张远锋登记设立的企业,该公司在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10号拥有AB两栋综合楼 (四层)。根据该房屋权属凭证的记载,该两栋房屋的土地均为划拨取得。根据法律规定,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权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但张远锋却未经批准,于2015423日以该划拨房地产为担保,向人民法院申请查封惠州金源的财产。

张氏兄弟已经组织形成套路贷的作案团伙

记者在调查中获知,同时受到张氏兄弟套路贷侵害的企业和个人有:广东大隆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广信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河源市恒益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惠州市天恒实业有限公司、惠州昊地置业有限公司、惠州市置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惠东县金河湾置业有限公司以及自然人黄贤明等等。以张远锋与广东大隆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大隆集团”)借款案例。2013年至2014年间,张远锋向大隆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出借7笔款项共计1.195亿元,各笔借款均签订了《借款协议书》,约定的月利率2.5%—3.5%不等(实际执行的利率则高达5%—7%),并约定了罚息利率、律师费、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违约责任等。大隆集团的法定代表人李坤、广东大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1家单位与个人互相作为担保人在《借款协议书》上签名盖章。后张远锋就上述7笔借款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的本金高达2.4亿元,因在借款及偿还利息的过程中,张远锋通过砍头息高息转本虚构借款关系等手段,将借款本金从1.195亿元虚构至2.4亿元,法院最后支持了张远锋的全部诉讼请求。另外,张远锋在提起诉讼的同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查封了大隆集团位于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南路5号大隆财富广场的87套房屋。其他借款案,大体也是克隆着这个模式。在用套路贷坑人方面,张新锋和张高新也不甘示弱,其中被张新锋坑害的企业和自然人有:惠州市合晟置业有限公司、惠州市惠城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该笔借款的放贷者还有刘梅珍)以及自然人王业继、邹炳英、王海霞等等。被张高锋坑害的自然人有:吴贻忠、王洪福、周少鹏、朱国立、张俊强、宋庆锋、陈红兵、田万宝、杨耀忠等等。

以张氏兄弟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作恶多端罄竹难书

张氏兄弟除了用套路贷掠财外,还到高层找到了保护伞,惠州政府机关与惠州中级人民法院为解决烂尾楼盘问题,维护消费者利益,多次找张氏兄弟协商查封问题,张氏兄弟自恃北京有大领导撑腰,根本不把地方政府及惠州中院放在眼中。 张氏兄弟还动用黑恶势力来威胁受害者,让他们不敢向政府申张正义。惠州许多企业家和个人被他整垮后,有的逃亡在外不敢露面,有的害怕报复不敢报案。记者多次约受害者见面,除少数敢于出面说明情况外,大多不愿提供情况,怀疑笔者和张氏兄弟是一伙的,故意诱骗他们上当。有一对邓姓夫妇借了张氏兄弟1000万,张远锋通过欺骗、伪造证据、威胁等手段,迫使这对夫妇最终还了1.5个亿,还被迫签下一张300万的借据,一个当初借钱抵押的地下车库仍长期被张氏兄弟霸占,并且强迫受害者长期提供车库运营费用及水电费用,笔者找他们了解情况时,她们反复推脱,不敢出面。

20121月,张远锋纠集近百人在惠州中院将河源周姓房产商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达40多个小时后,该周姓房产商控制的公司80%的股权通过人为因素被操纵到只36.6万元的超低价拍卖,张远锋带人威逼对方强行要对方表态同意其办理移交手续。法院在护送人质离开时,张远锋纠集数百名涉黑人员和数十台汽车上前围攻。在光耀集团与张氏兄弟借款争议案件审理过程中,张远锋、张新锋私下威胁光耀集团代理人,并砸坏其私人轿车,导致光耀集团代理人不敢出庭。张远锋甚至在法庭上叫嚣这个案子随便怎么我都会赢”!张远锋兄弟从2003年以来的10多年间,长期大规模非法从事金融借贷活动,扰乱金融秩序和市场秩序,其行为已经涉嫌非法经营罪。张远锋在非法经营过程中,实施预先扣除砍头利息、胁迫虚构借款事实、利息转为借款本金、虚假担保、虚假诉讼等欺骗手段牟取不法利益,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张远锋以实施犯罪为目的,设立大量不实际经营的公司,但都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其行为已涉嫌虚假出资罪或抽逃出资罪。

达摩克利斯之剑何时落在张远锋涉黑团伙头上?

近年来,珠三角地区与房地产有关的高利贷、套路贷犯罪十分猖獗,广东省房地产研究会的律师团队观察了广州、深圳、东莞、惠州等地的民间借贷争议案件,并重点研究了东江沿岸惠州市张氏兄弟的100多份裁判文书,发现该裁判文书涉及数十亿元的借款争议,因诉讼而被全部或部分查封的楼盘近十个。该会撰写的《打击套路贷,铲除保护伞》的专题调查报告以及记者许翔所撰写的新闻调查所透露的信息表明:惠州市已经形成了以张氏兄弟为首、以高利贷、套路贷为掠财手段的黑社会团伙。这个黑社会团伙用利益链将冯思华等多名法官及律师孙泽平绑定,疯狂地通过诉讼以合法的名义侵权,祸害了一大批企业和自然人。在受害人眼中,以张氏兄弟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无法无天、出手狠辣、肆无忌惮、作恶多端。问题在于,危害一方、罄竹难书的张氏兄弟涉黑团伙,为何违法犯罪行为如此昭彰却能逍遥于法外?为何冯思华等多名法官及律师孙泽华胆敢一次又一次地充当张氏兄弟涉黑犯罪团伙的帮凶?为何张氏兄弟连市领导也没放在眼里乃至胆敢威胁市领导?有惠州知情人透出一个秘密:张氏兄弟在京城有高级保护伞”!然而,在党中央发出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令的当下,惠州市民看到锋芒毕露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已经悬在了张氏兄弟涉黑团伙的头上,也悬在了张氏兄弟涉黑团伙保护伞的头上——不管其保护伞职位有多高、权力有多大,都难逃剑锋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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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套路贷”?“套路贷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以民间借贷的名义,通过司法程序变现完成的犯罪行为。由此可见,套路贷犯罪少不了法官和律师的参与、配合与支持。套路贷是有组织的犯罪行为(包括涉及职务犯罪),通常采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灵活转换适用自然人和法人的身份条件等作案手段。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以不动产为载体的物质财富在社会总资产中占有绝对比重。因此,以谋求不动产所有权为目的的高利贷应运而生。当高利贷不是以谋求超额利息为目的,而是以谋求不动产物权为目的的时候,高利贷也就不再是高利贷,而是演变为套路贷。较之于高利贷犯罪,套路贷犯罪具有更大的欺骗性、隐蔽性和危害性。张氏兄弟通过玩套路贷,将一大批企业和自然人坑得叫苦连天、欲哭无泪,足见套路贷危害之烈、危害之大、危害之深!

然而,自从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大凡涉嫌涉黑涉恶犯罪的人,恐怕由昔日的狂妄不已变成现在的狂躁不安了!

根据《通知》精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要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并会同公安机关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以张氏兄弟为首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已经将一个好端端的惠州弄得乌烟瘴气、人心惶惶,惠州群众呼唤达摩克利斯之剑早日落下——尽早打掉以张氏兄弟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在摧毁涉黑犯罪团伙的同时,将出鞘之剑对准犯罪团伙的保护伞,以还惠州一个河清海晏、天朗气清的环境;还受害人以合法权益和在法律面前的平等感尊严感;还惠州市民该有的安全感、安定感和安稳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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